泸定县得妥镇人民政府泸定县得妥镇海螺之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部分参数有调整,以最新上传附件为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0:00,更正为:(略)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0:00:00,更正为:(略)0:00:00。

部分(略),以最新上传附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略)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略)(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略),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略)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略)。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略)。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400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五)(略)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略),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金牛区**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2楼3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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