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建设需求,我校就灯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灯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要(略)。
二、付款方式
由甲(略)。
三、(略)
(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略)午12:00前将标书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6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标书需在截标时间前邮寄到我校图书馆809,邮寄请用顺丰快递。
五、评标办法
一次性报价,综合评审。
六、联系人及方式
资产管理处:赵老师,联系电话:(略)。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实际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应遵守我国(略)。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略)证(国、地税)复印件;
(2)企业法定(略)。(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投标代表
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代(略),须持有投(略)。
4.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件的(略),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文件所投标的必须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项目相符;
(3)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和业绩标书必须分别单独包装并密封。
5.填写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所报投标价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产品;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在涂改处进行签章。
6.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不清楚的,请咨询后勤处何老师,联系电话:(略)
7.投标时经济标书三份,技术标书三份、业绩标书三份。每份标书请独立包装,并加盖公章,且务必在标书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