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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名称:**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化工园区公共管廊建设项目(一期)合同
二.合同编号:(略)
三.项目名称: **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化工园区公共管廊建设项目(一期)
四.项目编号:(略)
五.发包人:(略)
六.承包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嘉瑞环境科(略))
七.所属行业:(略)
八.签订时间:(略)
九.合同价格:(略)
十.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略)
十一.工期:(略)
十二.质量标准:(略)
十三.付款方式:本工程按月拨付工程进度款,付款节点为:一、每月支付一次,按申报当月25日至上月26日所完成(略)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二、工程竣工验收(略)并完成移交,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0%;三、工程竣工验收(略)达到工程结算条件进行结算审计,已审计金额确定最终工程款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 年)满无质量问题退还。(如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略)达到工程结算条件时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如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四.相应的违规处理及变更处理详见合同附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