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城中学南山校区物化生实验室设备及配套仪器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皋城中学南山校区物化生实验室设备及配套仪器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创新院研发楼 401-1
成交金额:贰佰捌拾柒万捌仟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实验专用演示台(学生)、实验终端、实验智慧屏等; 品牌:(略) 规格型号:WCY-DYZ-02、A2425X、FG75EA等; 数量:(略) 单价:1500(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收费金额3.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略)。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略)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二轮报价表。
(略)
(略)
2024年5月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