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公安局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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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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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略)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7:(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FZFCG(GK)-HJ(略)

项目名称:(略)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餐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服务质量若满足采购人要求且通过考核评价后续签合同,反之则终止合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略),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略)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略)
(5)单位负(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六、(略)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 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略)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 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 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 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 (https://(略)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 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 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 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 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略)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 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略)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 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 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支持。 (7)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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