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阜阳市公安局阜阳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局 **(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略)
发布时间:(略)

为切实规范(略),保障肉类产品(略),**市食安办、市**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决定自即日(略),聚焦畜禽养殖(略),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方面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从非法渠道采购兽药,采购使用(略),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违反休药期规定用药。

(二)养殖场(户)随意弃置病死畜禽,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等。

(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活动。

(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不按规定签订并保存委托屠宰协议、“只收费不检验”。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

(五)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不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病害和不可食用畜禽产品。

(六)屠宰厂(场)、其(略)、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七)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等。

(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或销售来源不(略)

(十)(略)控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十一)生产肉类产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假充真、以(略),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鹅)肉制品。

(十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虚假宣传等。

(十三)农贸市场、超市自用冷库等是否有冷藏冷冻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产品行为。

(十四)农贸市场是否有批发销售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产品行为。

二、(略)

鼓励生产经营者举报上下游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号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行业“潜规则”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重大违(略),按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四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恶意举报、诬(略)责任。

举报电话:

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略)

市**局:(略)

市市场监管局:(略)

市农业农村局:(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略)

2024年4月25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6
招标公告
阜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阜阳市公安局阜阳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