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乐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容重测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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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乐东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容重测定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县第三次**土壤普查中土壤容重测定工作,根据《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务与检测技术规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公告如下:
一、土壤样品容重测定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测定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其他有关要求。
(二)服务内容
乐东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的容重项目测定,数量约为1500个左右,具体按实际样品计算容重测定。
(三)服务要求
1.称重全过程要求录像,录像要求能看清铝盒编号和称样重量。
2.若在容重测定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错误或平行测**果超出允许绝对相关范围的,必须按《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重新采集土壤容重样品,重新采集土壤容重样品产生的费用由承接容重测定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报名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遴选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测资质,且服务项目里土壤容重检测的项次证明文件、报价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非本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的外业调查采样中标单位。
三、递交材料要求
1.书面报价;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范围内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与遴选的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不限于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地点
地址:乐东县313省道东150****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盛主任 ;联系电话177****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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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3
招标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乐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容重测定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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