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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
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3、是否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略):
1、意见递交时间:公示发出之日至(略)7时止
2、意见递交方式: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4月21日17时前将材料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南湖学院采购中心,邮箱:(略)。
3、意见接收机构: **南湖学院采购中心,地址:**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略)
6、邮箱:(略)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略),必须出(略)。
2、专(略),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潜在(略),并附相关依据。
4、对逾期送(略),将不予接受。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